鄂尔多斯生态保卫战绘就生态文明蓝图

发布时间:2014-11-04

字体:

返回

    “蓝得令人神往的天空,像雪一样洁白的白云,绿茵茵的草地,还有清新得永远呼吸不够的空气……只有来鄂尔多斯高原才能享受到大自然格外的恩赐!”今年夏天,一位南方游客在他的微博里晒出到鄂尔多斯旅游时的照片和心情。与这些游客有一样感受的,还有鄂尔多斯当地农牧民和城镇居民:“这几年草场又绿起来了,树林也多起来了,下雨明显增多,沙尘暴明显减少,城里、乡下满眼绿色,像个大花园!”
    鄂尔多斯市曾经是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地方,在8.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毛乌素沙地、库布其沙漠占全市总面积的48%,丘陵沟壑区、干旱硬梁区占总面积的48%,年降水量150—300毫米,年蒸发量就达2000—3000毫米。
    “先天不足”的生态状况,不仅制约了该市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严重威胁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生态安全。为了改变这一状况,鄂尔多斯市主动发挥“后天优势”,打响了生态保护建设“保卫战”。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基本摆脱了“恶化、治理、再恶化、再治理”的困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走出了一条生态恢复、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的科学发展之路。
    该市牢牢把握住生态保护和建设这条主线,总结多年生态保护建设经验,提出构建政府引导、产业拉动、企业带动、全民参与的生态建设机制,在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生态治理模式和完善机制体制等方面有了明显成效。
    为遏制因牲畜超载过牧导致的生态严重恶化,鄂尔多斯市2002年开始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政策,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保障措施。目前,全市禁牧草原面积5311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54.3%,休牧草原面积4474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45.7%,其中划区轮牧385万亩。2007年该市编制了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三区”规划。目前,已建成生态自然恢复区2.37万平方公里,从4.44万平方公里禁止开发区转移人口13.4万人,生态得以修复。
    为减少开发使用煤炭资源对环境的破坏,该市全面实施了地方煤矿3年技改和资源整合工程,矿区生态得到全面恢复。在工业发展上,把园区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的主阵地,全市集中打造了18个工业园区,园区之外不再摆布工业项目。
    生态建设一直是该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召开的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指出,“生态建设是鄂尔多斯最大的基本建设,环境保护是鄂尔多斯最根本的底线,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不懈,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真正对鄂尔多斯长远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多年来,该市精心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自然保护区、防沙治沙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城市核心区百万亩生态圈防护林建设、重点区域绿化等地方生态建设工程。特别是近来年,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构筑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全市上下掀起全民义务植树高潮。据统计,义务植树活动开展30多年来,全市累计参加人数达2156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7亿株,折合造林面积158万亩,全市森林面积达330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5.35%,植被覆盖率达75%,为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大规模进行生态建设的同时,该市积极发展林沙产业,使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目前,全市林沙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建成规模以上林业加工企业20多家。东达集团投资4亿多元新建的年产10万立方米的高档沙柳刨花板项目,目前正在试生产,预计年销售收入1.48亿元,带动周边3000多户农牧民增收致富。2014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44亿元,农牧民来自林沙产业的人均纯收入达到2550元。
    鄂尔多斯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的成绩,与改革创新生态治理模式和完善机制体制密不可分。近几年,该市将抗旱造林、荒漠化防治、人工增雨等先进技术广泛应用到生态建设中,摸索出行之有效的飞播造林新技术,打造了杭锦旗穿沙公路等一批区域性荒漠化防治模式。2014年,该市林业局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确权、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转让集体林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和下放审批权限等项目进行了改革。“数字林业”工程也在逐步推进,初步建起森林草原防火远程监控、基础地理信息、荒漠化动态监测、森林资源管理数据库,实现了生态管理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
    为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该市在完善现有制度基础上,将围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制定推进方案,先行先试,探索一条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记者 郝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