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鄂尔多斯广场项目部开展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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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鄂尔多斯市建设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推动各施工企业提高安全意识,达旗广场项目部对中铁建工、广东三穗、中国华西、江苏沪武、南通华新这五家总包单位于2011年7月10日下发了《关于市委住建局开展安全文明大检查的通知》,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了部署。达拉特鄂尔多斯广场项目部成立了以工程部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布置,注重实效,在人力、物力上做出了相应的安排。
    在接到市委通知时,我项目部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施工单位提高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认识,根据夏季施工的特点查找隐患,加强事故预防,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7月10日由工程部经理牵头组织项目部管理和监理人员成立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场地内的各家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的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就地整改。
    结合市委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继续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实施,进一贯彻《安全生产法》。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施工专项治理,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人《安全资格证书》的持证上岗检查、查处工作。搞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施工企业对新进场、转岗、重新上岗的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企业安全生产与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等的各种评选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这次检查,达到了预期效果。我项目部将继续巩固成果,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强化对场地内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管,争取实现本年度重伤事故率为0%的安全生产目标。
                                                                                     (贾国栋)